河南村镇银行储户再次被错误赋予红码,法律上应当如何评价?
专栏
2023-01-28 14:26
722
【案件纪实回顾】
我们老祖宗有过一句话,叫事不能一而再再而三,说的就是中庸之道,做事不能走极端,否则会带来不好的结果。
而据媒体报道,河南再次发生了银行储户被强行赋予红码的事件。本身人在济南的河南某村镇银行储户梁振说,他很配合防疫政策的刚在当地做完核酸,可是非常意外的是,他突然发现,自己的山东健康码又变红了,打开手机能看到,赋码信息显示,红码异常信息由河南省推送。
为什么他说“又”被赋予红码呢?,原来是是他的健康码曾在6月14日,那一次引起网络的红码事件中,同样被河南省赋红过。
事实上,这次除了梁振,其他人也没能幸免,另外一些人在辽宁、江苏等地的一些河南村镇银行储户,也反馈称自己的健康码再次被赋“红码”。

【法律问题】
真的是匪夷所思,这事情发生的太玄乎了,当初第一次红码事件已经查处了人员,检查了设备,结果,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依然发生这样的问题,到底是为什么呢?
而当地卫健委回应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正在调查中。
即使不知道原因,我们也能从法律上来进行一个基础的分析,那么按照正规的管理程序,什么情况下才能被赋予红码呢?
红码代表着什么具体情况呢?
什么机构才能决定给他人赋予红码呢?

【法律解析】
先抛开事件本身,就事论事,光从法律角度一般来说,按照相关规定,健康码是由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赋码。而健康码赋码分别为红色健康码、黄色健康码、绿色健康码,而红色健康码代表着一定是要被隔离的!
从具体规定来说,红码表示处于高风险状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赋红码:
1.所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复阳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所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复阳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次密切接触者;
3.所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4.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5.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
6.近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
7.经各县级疫情防控办研判应当赋红码的人员;
8.经市疫情防控办研判应当赋红码的人员。
通过法律由此可见,红码不能随意地、随心所欲地说给就给,否则就是违法行为,甚至涉及到刑事犯罪!

【小结】
之前的第一次强行赋予红码事件已经证明了那是错误的、违法的,也有相关人员得到了处理。
而这次事件,结合这个法律规定,对于这些储户赋予红码的操作,一定还是是有错误的,因为他们刚刚做过核酸检测,而其中还有些人身在外省,是低风险地区,根本就没有出门,所以也不会有什么密接史!没有赋予红码的正当理由!
而从管理结构来说,赋予健康码的机构是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那么如果说这个操作是无意的,是操作失误,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他们需要承担失职的法律责任,可能要接受内部的批评、警告或者免职的处理!
可是,如果是有意为之,是专门针对某些特定人群而达到非法目的,那么就涉嫌滥用职权了,情节轻微的要根据《公务员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话,按照刑法规定,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罪】!
关于这件事的态度,央视媒体也曾表态健康码只能用于防疫,不能用于其他,可是居然还是发生这样的事情,那就事态严重了!
正所谓人无信不立!当初商鞅变法强国,为了取信于民,让人扛一根木头走几步路就能获得黄金些许,后来国家果然繁荣昌盛。而河南再次发生这样的事情,恰恰是起到了相反的作用,不得不重视。
那么关于这件事你怎么看?金宝每日说法欢迎发表你的看法和想法!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ynstorm@foxmail.com进行删除!
【案件纪实回顾】
我们老祖宗有过一句话,叫事不能一而再再而三,说的就是中庸之道,做事不能走极端,否则会带来不好的结果。
而据媒体报道,河南再次发生了银行储户被强行赋予红码的事件。本身人在济南的河南某村镇银行储户梁振说,他很配合防疫政策的刚在当地做完核酸,可是非常意外的是,他突然发现,自己的山东健康码又变红了,打开手机能看到,赋码信息显示,红码异常信息由河南省推送。
为什么他说“又”被赋予红码呢?,原来是是他的健康码曾在6月14日,那一次引起网络的红码事件中,同样被河南省赋红过。
事实上,这次除了梁振,其他人也没能幸免,另外一些人在辽宁、江苏等地的一些河南村镇银行储户,也反馈称自己的健康码再次被赋“红码”。
【法律问题】
真的是匪夷所思,这事情发生的太玄乎了,当初第一次红码事件已经查处了人员,检查了设备,结果,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依然发生这样的问题,到底是为什么呢?
而当地卫健委回应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正在调查中。
即使不知道原因,我们也能从法律上来进行一个基础的分析,那么按照正规的管理程序,什么情况下才能被赋予红码呢?
红码代表着什么具体情况呢?
什么机构才能决定给他人赋予红码呢?
【法律解析】
先抛开事件本身,就事论事,光从法律角度一般来说,按照相关规定,健康码是由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赋码。而健康码赋码分别为红色健康码、黄色健康码、绿色健康码,而红色健康码代表着一定是要被隔离的!
从具体规定来说,红码表示处于高风险状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赋红码:
1.所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复阳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所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复阳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次密切接触者;
3.所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4.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5.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
6.近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
7.经各县级疫情防控办研判应当赋红码的人员;
8.经市疫情防控办研判应当赋红码的人员。
通过法律由此可见,红码不能随意地、随心所欲地说给就给,否则就是违法行为,甚至涉及到刑事犯罪!
【小结】
之前的第一次强行赋予红码事件已经证明了那是错误的、违法的,也有相关人员得到了处理。
而这次事件,结合这个法律规定,对于这些储户赋予红码的操作,一定还是是有错误的,因为他们刚刚做过核酸检测,而其中还有些人身在外省,是低风险地区,根本就没有出门,所以也不会有什么密接史!没有赋予红码的正当理由!
而从管理结构来说,赋予健康码的机构是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那么如果说这个操作是无意的,是操作失误,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他们需要承担失职的法律责任,可能要接受内部的批评、警告或者免职的处理!
可是,如果是有意为之,是专门针对某些特定人群而达到非法目的,那么就涉嫌滥用职权了,情节轻微的要根据《公务员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话,按照刑法规定,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罪】!
关于这件事的态度,央视媒体也曾表态健康码只能用于防疫,不能用于其他,可是居然还是发生这样的事情,那就事态严重了!
正所谓人无信不立!当初商鞅变法强国,为了取信于民,让人扛一根木头走几步路就能获得黄金些许,后来国家果然繁荣昌盛。而河南再次发生这样的事情,恰恰是起到了相反的作用,不得不重视。
那么关于这件事你怎么看?金宝每日说法欢迎发表你的看法和想法!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ynstorm@foxmail.com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