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广东省

新丰县遥田镇

婚姻登记程序

(一)国内结婚登记

1.男女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即男22周岁,女20周岁),并符合《婚姻法》、《结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

2.男女双方持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需验原件;

3.男女双方所在单位、村委会出具国家统一印发的《婚姻状况证明》,跨县登记的还须在《婚姻状况证明》上加盖镇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专用章”,跨省登记的还须到县民政局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

4.镇级以上卫生院出具的男女双方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5.再婚的还就应持有效的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

6.近期正面免冠双人合影二寸相片3张;

7.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需签字及按指模。

(二)国内离婚登记

1.男女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及留复印件;

2.男女双方离婚申请书;

3.男女双方所在单位、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6.男女双方单人一寸相片各一张;

7.社会事务办(民政)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和调解须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对符合离婚案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天内给予办理登记;

8.凡违反《婚姻法》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理。

(三)涉外婚姻登记

本镇户口的公民与香港、澳门同胞申请登记婚姻登记的,持证明到镇民政申请,经审核后,到县民政局办理登记,其他涉外婚姻登记一律到“韶关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

(四)婚姻登记收费标准

按全国统一标准收取工本手续费,国内公民婚姻登记每对9元(人民币,下同),华侨、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每对60元,外国人、外籍华人婚姻登记每对80元。

 

 

网站建设单位:韶关市农业局   新丰县农业局、 遥田镇政府

业务管理:始兴县司前镇政府     电话:     电子信箱:ytzzf@gd.agri.gov.cn

网站管理和维护:广东省韶关市农业信息中心:0751-8911373   电子信箱:sgsnyj@gd.agri.gov.cn

请使用IE4.0以上版本浏览器,800x600显示模式,字体选择较小,以求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