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广东省

新丰县遥田镇

乡村建设办(规划建设)办事程序

农村居民住宅建设手续和审批程序

1、建房者提交身份证明:户口薄、身份证及村委会批准建房证明。

2、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征地批复文件》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3、有设计资质证明的单位的设计图纸。

4、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的施工工匠。

5、对使用耕地建房的,须经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县规划建设局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再向县国地局申请并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方可向乡村建设办申请建房。

6、乡村建设办对其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的,由申请者填写《建房登记申请书》交乡村建设办。

7、乡村建设办按要求收齐文件资料,安排人员实地调查、勘测,绘出建房蓝图,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报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网站建设单位:韶关市农业局   新丰县农业局、 遥田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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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管理和维护:广东省韶关市农业信息中心:0751-8911373   电子信箱:sgsnyj@gd.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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