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广东省新丰县

黄礤镇政府

乡村建设办(国土)办事程序

(一)土地初始登记发证手续和程序

1、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者身份证明。

(1)土地使用者是单位的,其身份证明包括:单位法人证明、

《土地登记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

(2)土地使用者是个人的,其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和户主

身份证;

(3)土地登记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其身份证明包括:委托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土地批复文件》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建设用地许可证》。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镇乡村办(国土)对其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申请者填写《土地使用申请》并提交镇乡村办(国土)。

    6、镇乡村办(国土)按要求收齐文件资料,安排人员实地调查并填写《地籍调查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7、报县国土局审批、核发《土地使用证》。

    (二)农村宅基地报批用地手续与程序

    1、土地使用者提交用地报告书,填写非农建设用地申请书一式两份。

    2、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成幅或局部),并用红色笔在图上标明用地位置。

    3、村建规划图。

    4、建设用地征询意见或有关部门证明村料等。

 

网站建设单位:韶关市农业局       新丰县农业局、黄礤镇政府

业务管理:新丰县黄礤镇政府     电话:     电子信箱:wzzzf@gd.agri.gov.cn

网站管理和维护:广东省韶关市农业信息中心:0751-8911373   电子信箱:sgsnyj@gd.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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