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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文件
韶市办联[2003]2号
关于转发《2003年
韶关市农业农村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2003年韶关市农业农村工作意见》,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今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好头、起好步的重要一年。各地各部门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力度,与时俱进,以创新的思维和工作方法开拓我市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全面推进全市农村小康建设。
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1月14日
2003年韶关市农业农村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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