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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做好二00三年
《广东农业》杂志发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及有关单位:
现将省农业厅《关于做好二00三年<广东农业>杂志发行工作的通知》(粤农办[2002]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了切实抓好发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征订工作的领导。县(市、区)农业局要有分管领导负责广东农业的征订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广东农业杂志的作用和意义,积极发动和组织有关单位和种、养专业大户订阅,确保征订任务的完成。为了明确职责和任务,要求下列单位明年要征订《广东农业》杂志。1、各县(市、区)农业局及农口有关单位;2、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3、今年兴建的粤北农业信息网基层分站;4、明年市规划建设的粤北农业信息网基层分站的乡镇;5、市级三十家农业龙头企业。
二、今年《广东农业》杂志每份35元,请各县(市、区)农业局统计好征订单位和数量,并收齐征订费,于2002年12月31日前,统一到市农业局市场与经济信息科办理征订手续。市农业局直属单位请在上述时间前,直接到市农业局市场与经济信息科办理征订手续。
附件:省农业厅《关于做好二00三年〈广东农业〉杂志发行工作的通知》
韶关市农业局办公室
二00二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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