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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一天,上午大会,下午分组讨论。大会由周炳南副秘书长主持,省农业厅司徒绍厅长、李容根副省长、省人大李近维副主任在会上作了讲话,中山市和韶关市作经验介绍。
这次会议是全省地市机构改革后召开的第一次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也是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职能由卫生部门划入农业部门的第一次会议,会议很重要。由于时间关系,我仅把几个领导的讲话精神简要传达如下:
一、司徒绍厅长的讲话精神
司徒厅长说,省政府把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交给农业部门主管,是对我们的信任,也可以说是对我们的考验。要办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确实是一件难事,发展合作医疗受多种因素制约,不仅要求政府支持和领导重视,也要求群众能接受;不仅要求各级政府给予适当地财政投入,更要要求群众自愿出资;不仅要求各部门互相配合做好工作,还要求各级领导亲力亲为。司徒厅长从农业厅的角度着重谈了五个具体问题:
(一)要明确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保障制度的内涵。
司徒厅长指出,省政府把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交给农业厅主管后,有很多同志不理解,包括一些地方的负责同志。认为合作医疗就是指卫生院、卫生站的工作。产生了“会打球的不打球,不会打球的却去接球”的模糊认识,这是误解。
司徒厅长说,农村合作医疗就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基本形式,是以农民为主体,在政府引导、支持和集体经济扶持下,农民遵循自愿、受益和适度的原则,通过多种合作形式筹集医疗专用资金,以互助共济的方式共同抗御疾病风险,从而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的一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可以说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边缘性的工作,它既是农村工作,又具有社会性质,同时又与卫生工作密切相关。我们的任务就是在农村建立农村的医疗保障制度。至于农村卫生工作,包括卫生院和卫生站的管理,医疗卫生服务,仍由卫生部门主管。
(二)要合理确定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形式。
司徒厅长说,目前所提的农村合作医疗,从形式上看,与传统合作医疗有很大的不同。传统的合作医疗主要是解决农村缺医少药为主、以保小病为主的形式。现在,省提出以镇办为主、以保大病为主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形式,是总结、吸取了各地的经验教训,虽然不一定满足各方面的要求,但基本上考虑了各种利弊因素。所以,比较而言,现阶段农村合作医疗比较好的选择形式是镇办或镇村联办,这既可以发挥镇、村两级的积极性,管理上也有了保证。
司徒厅长强调,合作医疗的形式对群众参加的兴趣有很大影响,要求各地要认真研究。
(三)要立足于普遍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
司徒厅长说,各级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在广大农村地区组织和建立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如果一些地方不办,实际上就剥夺了农民的这种权利。因此,要求所有乡镇今年底要把合作医疗制度,按照低水平、广泛覆盖的要求,先普遍建立起来,然后再逐步巩固、发展、完善,使之成为农村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司徒厅长要求各地要全力动员群众参加合作医疗。一方面通过各级财政和集体资金的引导,吸引农民参加;另一方面,还是要靠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群众参加,这是根本途径。
(四)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工作。
司徒厅长说,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问题。省委、省政府、省人大都很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也有了具体措施,关键是如何落实好的问题。受机构改革和合作医疗管理职能移交的影响。一些地方对这项工作还没有很好开展,有些地方甚至削弱了。现在机构改革已接近尾声,多数市县明确由农业部门主管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少数地方仍由卫生部门管。不论谁管,在这次会议结束后,必须立即行动起来,不能再拖。
司徒厅长强调,省人大议案是具有法律约束力。各级政府必须贯彻实施,各级主管部门的一把手要亲自抓好落实工作,分管领导一定要重视这项工作。主管部门要当好参谋,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今年的工作目标是,到年底,各地要把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普遍建立起来,县(市、区)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覆盖率力争达到30%以上。各市都要按省定的目标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五)要发挥财政资金对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引导作用。
司徒厅长说,农民参加合作医疗要靠政府引导。实践证明,政府财政投入是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必要条件,省九届人大议案要求各级要根据财力状况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并在财政科目中列有合作医疗补助费项目。
司徒厅长强调,今年全省的专项扶持资金将很快拨下去,各级财政扶持的专项资金也应尽快到位。各地必须管好用好合作医疗专项资金,省的资金要直接用于对农民的医疗保障,不得挪作他用。同时他特别强调,合作医疗保障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集体和农民投入的资金,都是农民治病、救命的钱,一定要管好用好,确保不出问题。
(六) 解决好农村特困群众看病难问题。
司徒厅长说,解决特困群众看病难是省委、省政府反复强调的政治任务,也是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目的之一。解决农村特困群众看病问题,一方面通过合作医疗医疗制度,为特困群众提供一定医疗保障;另一方面,要建立县一级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制度,在合作医疗补助之外,对患病的农户还可以给予救助,也可以资助特困农户参加合作医疗。
司徒厅长要求各地一定要注意帮助困难农户参加合作医疗。县一级要尽快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对特困群众给予重点帮助。
司徒厅长最后强调,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为农民群众办的一件好事,这对于广东农村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有着重要意义,符合广大农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合作医疗又是一件难事,面临很多困难,各级农业部门要明确职能,把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尽快统一思想认识,领会职能,以落实省委意见和省人大议案为契机,迅速把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抓起来,努力抓出成效。
二、李容根副省长讲话的主要精神
李副省长的讲话包括四个方面。
(一)充分认识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李副省长说,召开这次会议很有必要。他指出,农民医疗保障问题是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件大事。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农村缺医少药的一般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但是,由于多数地方农村没有医疗保障制度,农民医疗费用完全靠个人支付,负担较重,因而出现部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看病难问题并不仅限于农村特困人口、贫困人口之中,在一般收入的农户中同样存在。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由于多数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还不具备把农民医疗保障纳入社会保障包起来,目前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只能通过农民互助共济的方式来解决。因此,在农村全面建立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势在必行。
李副省长说,几年来,全省各地农村合作医疗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有不少市县制定的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划,采取各种措施推动农村合作医疗发展;一些地方财政拨出专款扶持合作医疗,并把发展合作医疗列入领导干部年终工作考核内容。如中山市把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作为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内容,财政积极扶持,全市80%以上的农村人口参加了合作医疗;山区的韶关市把解决农民因病致贫问题作为为民办实事和实现农村小康目标的重要指标,一把手亲自抓,使合作医疗发展迅猛,到2001年底止,全市各县(市、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108.68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53.99%。这些地方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为全省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但是,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难度较大,目前全省农村合作医疗等形式的医疗保障制度人口覆盖率为20.5%,没有实现省定的发展目标,这种状况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我省推广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任务还十分繁重。
李副省长强调,省委、省政府对农村医疗保障问题十分重视,要求未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地区要加快建立,特别要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的看病难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从制度上解决农民医疗保障和看病难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农民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是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密切与农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具体表现。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有利于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有利于防止农民因病致贫,有利于加快脱贫奔康步伐和现代化建议。
(二)积极探索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新形式。
李副省长说,我省农村合作医疗发展很不平衡,多数农村尚未建立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民医疗保障问题还没有受到应有重视;二是资金筹集困难;三是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可喜的是,我省有不少市县已经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有的农村合作医疗长期坚持下来。他们经验可以归纳成四点:领导重视,认识统一;政府引导,舍得投入;不断创新,群众得益;加强监督,完善管理。其中他还多次表扬韶关。
李副省长强调,全面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不仅要靠思想重视,措施有力,还要靠能够与时俱进的有效发展形式。
(三)
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任务目标。
李副省长说,我们的任务目标是,要把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作为农村的一项基本制度建立起来。基本任务有两个:一个是普遍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使广大农村群众享有一定的医疗保障;另一个是在合作医疗保障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农村特困群众看病难问题,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两项任务都必须抓好。
李副省长说,省政府根据省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要求和我省的实际情况,决定从2002年起,用9年时间,分阶段积极稳妥地推动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逐步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到2006年,全省初步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参加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60%以上。力争到2010年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覆盖率达到85%。
李副省长要求,各地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扶持、全面推进的方法,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在推进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帮助困难农户参加合作医疗,通过合作医疗制度,帮助困难农户解决看病难问题。
(四)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措施要求。
1.
加强对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组织领导。
2.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发动群众参加合作医疗。
3.
认真组织调查研究,抓好试点。
4.
建立和健全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机制。
5.
各级财政要对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进行扶持。
6.
加强农村医疗卫生行业管理,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李副省长透露,2002年至2006年,省财政每年安排7150万元资金扶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其中:每年安排6000万元,作为合作医疗引导资金补助,重点扶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近3000万农村人口特别是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农村人口参加合作医疗;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县(市)建立“县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用于补助农村特困人口交纳合作医疗保障金部分的减免和大额医药费的减免,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医疗需要,并用于调节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运作风险;每年安排150万元用于合作医疗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宣传示范推广工作。他还要求,市、县(区)、镇(乡)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财力,安排资金扶持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对下拨的资金与各级财政、集体、农民出资形式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资金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实行独立建帐,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禁侵占挪用。
最后,李副省长强调,这次会议后,各市要认真研究一次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全面部署,狠抓落实,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缓解农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在实施人大议案期间,省每年组织一次检查,各市县(区)应半年检查一次。对开展工作不力的地方,要通报批评。
三、省人大李近维副主任的讲话精神
李副主任最后讲了三句话。
他说,首先我认为,省政府特别是李副省长对人大议案高度重视,工作抓得很紧,措施得力,这从李副省长和司徒绍厅长的讲话得到了充分体现。我相信通过这个会议后,这个议案很快会得到充分的贯彻落实。
第二,刚才李省长特别提到要以实践 “三个代表”的高度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特别重要,我非常拥护。
第三,要落实好这个议案,必须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去做。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
我的传达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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