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农业局
审核、审查、审验、审定、备案
行政执法职权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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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 |
办理程序 |
所需提交资料 |
法律法规依据 |
办理单位(科室) |
局长批示 |
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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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原种、祖代、一级种畜禽场审核 |
经市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农业厅组织验收,审批、发证。 |
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建场平面图和污水处理图; 3、种畜禽测定报告; 4、种畜禽来源证明; 5、有关部门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畜牧科 |
上报或不上报 |
市级审核: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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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发布农作物种子广告审核 |
将《农作物种子广告审核表》等资料送种子总站审核,签署意见。 |
1.通过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品种审定(登记)编号、适宜区域、主要性状和栽培要点描述。 2.《农作物种子广告审核表》 |
《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
种子总站 |
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 |
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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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 种子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代销种子的审查备案 |
办理或变更营业执照后十五日内, 将《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表》及相关资料送交种子总站登记备案 |
1、《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种子经营者加盖公章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设立分支机构的),委托书(代销种子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
种子总站 |
签署备案意见 |
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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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7.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审核 |
申请—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审核合格签署审核意见 |
(1)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2)检验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3)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4)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 (5)种子产地检疫证明(6)品种介绍,品种为授权品种的,还应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或品种转让合同;转基因品种,应当提供转基因产品商品化生产许可批文。 (7)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种子总站 |
签署审核意见 |
办结期限: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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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8.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核 |
申请——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6管部门核发 |
(1)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验资机构的验资证明;(4)种子检验人员、保管人员、加工技术人员资格证明;(5)种子检验仪器、加工设备、仓储设施清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种子总站 |
审核合格签署审核意见 |
期限: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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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农作物新品种韶关区域种植审定 |
提出新品种试验申请→提交鉴定材料→品种试验→品质、抗病性、光温敏感性、抗寒性鉴定→提出品种审定申请→审定。 通过审定的,报省品审委备案,由市农业局公告,颁发证书。 |
1、《韶关市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附电子文档); 2、品种试验总结和品质、抗性、亲本等鉴定证明材料; 3、品种选育报告, 4、品种(含杂交种亲本)标准图片; 5、适量育种家种子,以供品种真实性鉴定。 |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
种子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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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为申请审定受理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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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5.设立饲料生产企业申请《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的审查。 |
1.在企业所在地市饲料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受理; 3.现场考核评审; 4.审核上报 5.农业厅发证和公告 6.企业名称、地址、法人的变更经市饲料管理部门审核加具意见后,报省农业厅换发《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 |
1.申请材料一式四份,按 1-14项中所规定的相关资料。 2.变更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的,应书面申请说明变更事项及原因,递交《合格证》原件和当地工商部门的有效期证明; 3.变更法人的,应提交法人的身份证明及简历。 |
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部《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 |
饲料兽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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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25个工作日内评审完毕,上报省农业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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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区犬类狂犬病防疫免疫,宠物《犬类免疫证》 |
有效期一年。 |
宠物; 现场检疫、防疫注射疫苗; |
《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 |
动物卫生监督所 |
发给免疫证明 |
随报随检随时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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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4.动物检疫(运输)合格证明 |
产地检疫:种用、乳用动物提前15天;调运和携带动物或者动物产品的,随报随检。 |
现场检疫 |
《动物防疫法》 |
动物卫生监督所 |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
随报随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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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申请审核 |
审批程序:单位或个人申请—所在地县(市、区)、地级渔业主管部门审核—省渔业主管部门审批---申请单位或个人到银行缴交年度资源收费—发证。 |
1.填写《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证申请表》及《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保证书》; 2.物种来源证明(提供供销协议原件,并提供供方的《经营利用证》复印件;进出口的提供进出口批文复印件;其他来源证明; 3.需要办理《经营利用证》的养殖单位必须提供《驯养繁殖证》复印件。 4.以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经营医药保健食品的企业还必须提供其名称、种类、成分表、年度计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特许办法》 |
广东省渔政总队韶关支队 |
支队长签署审核意见 |
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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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运输证审核 |
单位或个人申请—所在地县(市、区)、地级渔业主管部门审核—省渔业主管部门审批---申请单位或个人到银行缴交费用—发证。 |
1.填写《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运输证申请表》及《运输水生野生动物保证书》; 2.出口贸易涉及国内运输、携带、邮寄的,需提供出口批文复印件; 3.捐赠、转让、交换的,需提供捐赠、转让、交换批件的复印件; 4.因养殖、收购而运输的,需出具双方的《驯养繁殖证》、《经营利用证》复印件和购销合同; 5.跨省展览、表演的,出具展览、表演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接纳展览、表演的证明。 |
《广东省野生动物管理条例》 |
广东省渔政总队韶关支队 |
支队长签署审核意见 |
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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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 |
审批程序:单位或个人申请—所在地县(市、区)、地级渔业主管部门审核—省渔业主管部门审批. |
1.填写《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申请表》及《驯养繁殖证水生野生动物保证书》; 2.养殖场地权属证明:场地是自有的,提供场地所有权证明复印件;租赁的,提供租赁合约复印件; 3.物种来源证明:属于进口的,提供进口批文复印件;属于引种的,提供引种双方的有效证明原件。 4.养殖规模较大的,提供可行性报告(从资金、场地、物种来源、设施、技术及人员、前景预测等方面加以说明)。 5.提供供货方《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的复印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广东省渔政总队韶关支队 |
支队长签署审核意见 |
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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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颁发渔业船舶船员证,船员培训 |
申请----渔政渔港监督机构审查----考试----发证 |
申报材料: 1.相关的申请表; 2.体检表; 3.个人资料和照片 |
《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 |
广东省渔政总队韶关支队 |
支队长签署审核意见 |
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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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审核登记 |
单位或个人申请----渔政渔港监督机构审查----核准登记. |
1.相关的登记申请表: 2.船舶来源的合法证明及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 3.捕捞渔船的渔政部门签发的准造证或捕捞许可证以及渔监要求交验的其他证明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
广东省渔政总队韶关支队 |
支队长签署审核意见 |
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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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渔业船舶船检证书 |
审批程序:单位或个人申请----渔政渔港监督机构审查----发给船检证书。 |
1.该船的制造图纸及技术文件; 2.该船的渔业船舶登记证书; 3.相关的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的个人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
广东省渔政总队韶关支队 |
支队长签署审核意见 |
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