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广东省始兴县

罗坝镇政府

 

临时救灾、救济服务程序

(一)使用原则:救济物资必须用于社会救济、专款专用、专物专用、重点使用。

(二)使用范围:解决灾民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吃、穿、住等问题,转移安居灾民,恢复重建灾民住房、加工储备救济物资。

(三)发放对象:重灾户、三缺户、特困户、五保户、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给予救济的人员。

(四)发放程序:个人申请、乡镇签署意见后,报县民政局审批,批准后由乡镇主管民政的机构发放救济款物,并将救济标准、救济名单、救济金额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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