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广东省曲江县

沙溪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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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灾、救济服务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村委会核实并提出意见。

3、镇社会事务办(民政)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拟定救济意见,50元以上的由镇审批、50元老派上的报县民政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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