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广东省曲江县

沙溪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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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户供养服务程序

 

(一)入保条件: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

(二)入保程序:符合条件的由其本人向所在村委会提出入保申请,由村委会和镇社会事务办(民政)核实后,经镇人民政府批准,报县民政局备案,发给《五保供养证》。

(三)供养水平:五保户供养水平要达到省规定的标准,即要达到或超过上年度当地农村人均收的70%

(四)申请入住敬老院的老人,由其本人向村委会申请同意,经镇政府批准后,予以办理入院。分散居住的五保户要定期发给粮款和生活费用,并实行包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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