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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办办事程序
一、入党条件和程序
(一)入党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
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4.执行党的决定;
5.按期交纳党费。
(二)入党程序
1.个人申请;
2.党支部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
3.确定发展对象;
4.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
5.政治审查;
6.支委讨论;
7.填写《入党志愿书》;
8.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9.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10.党委派人谈话;
11.党委审批;
12.入党宣誓;
13.预备期一年;
14.预备党员考察;
15.支委会讨论;
16.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17.党委审批;
18.延长预备期。
二、招聘合同制职工条件和程序
(一)招工条件
1.有本镇的常驻户口或城镇居民;
2.年龄:男35岁以下;女30岁以下;
3.文化程度高中以上;
4.试用期一年;
5.思想品德好,工作积极,表现良好;
6.身体健康;
7.符合劳动部门有关规定。
(二)招工程序
1.个人申请;
2.单位同意;
3.组织考核;
4.党委会讨论;
5.办理有关手续。
三、招聘干部条件和程序
(一)招干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2.高中毕业以上文化;
3.年龄35岁以下;
4.身体健康;
5.符合人事主管部门录用的其它条件。
(二)招干程序
1.报名;
2.资格审查;
3.笔试;
4.面试;
5.体检;
6.组织考察;
7.市人事局审批。
四、提拔作用股级干部条件和程序
(一)条件
1.本镇公务员或聘用干部;
2.工作时间二年以上;
3.中专以上文化;
4.有胜任本职工作能力;
5.表现良好,民意测评大多数赞成;
6.身体健康。
(二)程序
1.公布职位;
2.公开报名;
3.资格审查;
4.考试;
5.演讲答辩;
6.民主测评;
7.组织考察;
8.党委审批;
9.公布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