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广东省乐昌市

九峰镇政府

林业办办事程序

一、森林采伐审批:

1.农户向村委会申报需采伐林木的具体地点面积、材种和数量,并填写《韶关市集体林采伐更新申请表》。

2.村委会根据林木采伐限额指标,合理分配,给予审批并报镇政府林业办和林业站审批。

3.林业办、林业站和村林业员到林地实地勘查规划,编制《韶关市集体林采伐更新设计书》及《伐区位置图》送报市林政科审核批准。

4.领取由市林业局以伐区为单位核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方可进山采伐。

二、林木、林地纠纷的申报。

1.单位与单位的林木、林地纠纷向市调处办申报。

2.单位与个人、个人与个人的林木、林地纠纷向镇政府林业办申报。

3.申报的单位、个人必须提供具体的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及有关证件的原件。

三、野外用火的申报。

1.报村委会和镇政府林业办野外用火的地点和时间。

2.由林业办、村委会林业员实地勘查验收防火带。

3.验收合格后领取野外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炼山。

网站建设单位:韶关市农业局       乐昌市农业局、九峰镇政府

网站管理和维护:广东省韶关市农业信息中心:0751-8911373   电子信箱:sgsnyj@gd.agri.gov.cn

业务管理:乐昌市九峰镇政府     电话:     电子信箱:jfzzf@gd.agri.gov.cn

请使用IE4.0以上版本浏览器,800x600显示模式,字体选择较小,以求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