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广东省乐昌市

九峰镇政府

计生办(验)证程序


一、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程序
到村(居)委会领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经本村(居)委会审批后,携带户口薄(附身份证号码)、结婚证、上环证或结扎证及本人半寸相片一张,到镇计生办二楼办证室审批后办理证件,并缴纳工本费5元。
二、办理《准生证》程序
1
.先到本村(居)委会或夫妇双方单位审查(加盖单位印章),提供如下材料:夫妇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女方一寸相片一张,申请生育二孩的还须提供查环查孕手册、女方身份证、户口本、小孩出生证的复印件。
2
.女方到镇计生办服务所检查预产期;
3
.带齐上述证件到镇计生办办理《准生证》。
三、办理《计划生育清理证》程序
先到本(居)委会出具办理《清理证》的证明,然后携带结婚证、准生证、小孩出生证、夫妇双方户口本(如小孩属计划外生育的,需带齐计划外生育费征收发票),到镇计生办办理《清理证》。
四、办理《独生子女证》程序
到本村委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填写后由本村委会及夫妇双方单位盖章,携带户口本、小孩出生证、准生证、夫妻小孩三人照相片4张,到镇计生办办理证件。
五、验证程序
凡进入我镇15天以上的流动人口须持有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到镇计生办查验证,逾期交验或无有效计生证明的按规定罚款3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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