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广东省乐昌市

九峰镇政府

文化站办事程序

一、文化经营项目审批程序

(一)办理歌厅舞厅、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及营业性播放、电子游戏机室及综合性游艺等项目审批程序。

1.经营者向镇文化站提出申请;

2.经镇文化站的初步审核,然后由分管文化的镇领导审核,到市文化局、卫生消防大队、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审批;

3.获批准后,可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

4.《化经营许可证》办理完毕后,到市工商、税务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二)办理卡拉OK厅、音像制品零售及出租、图书报刊零售及出租、桌球室及单项游艺等项目审批程序。

1.经营者须向文化站提出申请;

2.经镇文化站初步审核,然后由分管文化的镇领导审核;

3.通过镇级审核后,到市文化局、卫生局、消防大队、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审批;

4.获批准后,可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

5.《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完毕后,到市工商、税务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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