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村建设办办事程序
1、土地初始登记发证手续和程序
(1)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者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5)镇乡村办对其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申请者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并提交镇乡村办;
(6)镇乡村办按要求收齐文件资料,安排人员实地调查并填写《地藉调查土地登记审批表》;
(7)报市国土局审批,核发《土地使用证》。
2、农村住宅基地报批用地手续和程序
(1)土地使用者提交用地报告书,填写非农建设用地申请书一式两份。
(2)镇用地总体规划图,并用红色笔在图上标明用地位置。
(3)村建规划图。
(4)建设用地征询意见或者有关部门证明材料等。
|